弹劾的官员主要是陕西的官员。
有来自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员,还有来自西安府的官员。
甚至连参政官都参与进来了。
弹劾的共同点是:李自成杀人!
其用词颇为犀利,指责李自成胡作非为,草菅人命。
读完后,俨然觉得李自成就是个无恶不作的大恶人啊!
崇祯顿时来了神。
好啊!好!
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!
李自成是恶人?
如果李自成都算恶人,那陕西的官员就没有一个好东西了!
纵观历史,李自成出身卑微,性格坚韧。
造反那也是被迫,造反的时候,信任自己的兄弟,结果被兄弟戴绿帽子。
后来多次被打得溃不成军,还能再东山再起。
并且对明朝投降过去的将领,一律优待,礼贤下士,尊重士兵。
李闯王的军队,军纪严明,作风端正。
这种事,是一个恶人能完成的?
李自成性格刚直,和官僚们不同,他做事无非不会拐弯,不会送礼,不会奉承。
更不会觉得大家都是自己人,罚酒三杯算了。
他这个按察使,这两年在陕西必然是得罪了不少人的。
崇祯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,可以将李自成提拔到北京,让他来负责反贪总府衙门。
李岩倒是更适合吏治,放在南京有点可惜。
现在他正是需要新政人才的时候。
果然,第二日,崇祯突然收到多封弹劾李自成的奏疏。
这一次倒不仅仅是陕西的官员写的,还有京官,以及陕西道监察御史。
弹劾的罪名都是李自成在陕西杀人。
具体是这么一回事儿。
西安府长安县有一个叫吴志春的举人,据说被李自成查出来贿赂长安县的知县,之前一直不交税,而且名下有千亩良田。
查出来后,这个吴志春说李自成栽赃嫁祸他,为了自证清白,于是在家里上吊自杀了。
这事发生之后,陕西的官员集体愤怒了,指责李自成害死了一位大善人。
为什么说是大善人呢?
据陕西的官员们说,这位吴志春在陕西的灾情中,捐了不少粮食。
这些捐款在长安县的县衙门都是有记载的。
崇祯:朕要是相信了你们编的故事,朕就活该去挂歪脖子树!
有钱人啊,有钱有权后,就喜欢当善人。
实际上,这善人背后到底是个什么德行,心里没点逼数么?
崇祯道是耐着性子把这些奏疏都看了一遍。
看完后,他决定先冷处理这件事。
因为既然这件事有闹大的嫌疑,李自成肯定不会坐以待毙。
果然,一天后,崇祯就收到了来自李自成的奏疏。
里面就把事情经过全部写的一清二楚。
里面着重强调了李自成带人搜查了吴志春的家,找到了大量的证据。
甚至还发现了贿赂的名单。
好家伙,看来这些人贿赂官员都喜欢收藏名单啊。
也是,有钱人家,每花出去一笔钱,那都是要记账的。
没有记账的习惯,如何做到家大业大?
既然李自成手里都有证据了,那这事简单啊。
宣李自成进京。
崇祯立刻发了一道诏命,让李自成火速进京。